此系统仅供专家委员本人查询,并为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颁发的专家委员受骋证书的真实性提供验证。欢迎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优秀企业代表和富有创新管理经验的行业评审专家加入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有意向加入专家委员请联系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电话010-68701157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十六条 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